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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龚海荣、宋立民等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7-06   来源: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青政字〔20268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龚海荣宋立民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事处,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河北青龙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龚海荣同志任县政府研究室主任。

宋立民同志任县地震局局长。

陈光辉同志任县生态保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明同志任县防贫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东阁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怀军同志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副局长。

 松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金佳毅同志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王海涛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鹏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谢景泉同志不再担任县地震局局长职务。


赵保程同志不再担任河北青龙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刘长海同志不再担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李文江同志不再担任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姚全华同志不再担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金德超同志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马力学同志不再担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曹玉敏同志不再担任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李庆权同志不再担任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沈西伟同志不再担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学仁同志不再担任县祖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马力伍同志不再担任县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迪同志不再担任县防贫中心主任职务。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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