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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周文军、王海涛等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8-04   来源: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青政字〔2025〕11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周文军、王海涛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事处,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河北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周文军同志任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海涛同志任县青龙湖国家湿地保护工作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地方志中心主任职务;

孙立革同志任县职教中心校长(试用期一年),青龙开放大学校长,不再担任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勾建成同志任县国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张建松同志任都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郝爱民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一浡同志任县农业品牌建设中心主任;

王钧冉同志任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招商和投资促进局(项目管理办公室)局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凤山同志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孙洪同志任县职教中心副校长;

李兴岭同志任县中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魏国锋同志不再担任县城管执法局局长职务

郭守军同志不再担任县青龙湖国家湿地保护工作中心主任职务;

何占仕同志不再担任县职教中心校长,青龙开放大学校长职务;

刘占彪同志不再担任县国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孙涛同志不再担任都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杨贵平同志不再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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