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字〔2025〕11号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周文军、王海涛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事处,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河北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周文军同志任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海涛同志任县青龙湖国家湿地保护工作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地方志中心主任职务;
孙立革同志任县职教中心校长(试用期一年),青龙开放大学校长,不再担任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勾建成同志任县国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张建松同志任都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郝爱民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一浡同志任县农业品牌建设中心主任;
王钧冉同志任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招商和投资促进局(项目管理办公室)局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凤山同志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孙洪同志任县职教中心副校长;
李兴岭同志任县中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魏国锋同志不再担任县城管执法局局长职务;
郭守军同志不再担任县青龙湖国家湿地保护工作中心主任职务;
何占仕同志不再担任县职教中心校长,青龙开放大学校长职务;
刘占彪同志不再担任县国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孙涛同志不再担任都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杨贵平同志不再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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