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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处理费收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4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收费项目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11130321MB0Q6514X5/2024-31828

收费
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计费
单位
收费范围 收费
对象
征收方式 减免规定 监督举报电话
信息公开处理费 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也可以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一)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二)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三)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一)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二)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三)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四)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函〔2020〕109号,冀财非税〔2020〕21号 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 申请人 开具缴款通知书上缴财政 国办函〔2020〕109号,冀财非税〔2020〕21号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0335-7862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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