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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2025第六批)

发布时间:2025-09-24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索引号:wsjkj/1758702464613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青卫医罚〔2025〕3号

相对人名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韩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321401835682W

主要违法事实

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事由

造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未全面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未按规定填写病历

违反的法律条款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参照《河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第二章第十二节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章第十一节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二章第十一节第四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实施机关

青龙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决定(通知)日期

2025年9月18日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5年9月18日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青卫医罚〔2025〕4号

相对人名称

张爱民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303211976XXXX6214

主要违法事实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事由

未及时全面了解患者病情做出正确的治疗方案,造成医疗事故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三条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参照《河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第二章第二节第六条第六项

处罚结果

暂停10个月执业活动

实施机关

青龙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决定(通知)日期

2025年9月18日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5年9月18日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青卫医罚〔2025〕5号

相对人名称

陈起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303211976XXXX1232

主要违法事实

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事由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

违反的法律条款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第一款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参照《河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第二章第十一节第四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实施机关

青龙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决定(通知)日期

2025年9月18日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5年9月18日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青卫医罚〔2025〕6号

相对人名称

项伟兄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303211982XXXX8325

主要违法事实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事由

未获得患方签署的书面知情同意意见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五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参照《河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第二章第二节第五条

处罚结果

警告

实施机关

青龙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决定(通知)日期

2025年9月18日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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