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第十三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县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探索“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按照《青龙满族自治县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青市监函〔2025〕10 号)要求,县住建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燃气企业的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跨部门联合抽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6月1日至9月30日。
二、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
县住建局为本次抽查牵头部门,县消防大队、县市场监管局为协同部门。
三、抽查对象范围、抽取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运用
(一)抽查对象范围。燃气企业。
(二)抽取比例。根据信用风险等级,按照1%~50%的比例差异抽取,平均比例不低于3%。
(三)信用风险等级运用。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深度融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首先从C、D、E三个风险等级企业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如不能满足抽查比例,再从A、B两个风险等级企业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直至达到抽查比例要求。
四、抽查内容
县住建局:1.燃气监督检查;2.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县消防大队: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管局: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使用单位)。
五、名单抽查及派发
(一)以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主体名录库为基数,由县住建局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名单。
(二)县住建局将抽取出的被检查主体名单分派到协同部门,由其进行确认。
(三)执法人员由各部门在其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县住建局为本次联合抽查的牵头部门,负责总体部署和沟通协调,并负责被检查对象的名单抽取及分派;联合抽查各部门依据职责做好本次联合抽查现场检查、结果录入等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对比、书面核查、
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2.对检查对象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或者利用冀上双随机执法APP进行检查录入,并由被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确认。
3.县住建局统筹组织对检查对象进行联合检查。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实现“进一扇门、查多件事”。
(三)抽查结果公示。抽查结束后,各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公示抽查结果。
七、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是督促检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监管质效的具体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检查对象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
(四)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报道联合抽查,在官网公示抽查方案、抽查时间、检查人员,使广大企业知晓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联合抽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部门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
县住建局联系人: 朱清 电话:13833519428
县消防大队联系人: 马艺清 电话:13833523788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 商得宁 电话:15028578199
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