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股室、综合执法大队、局属各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和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 号)、《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2024年青龙满族自治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青双随办发〔2024〕1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为依托,持续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不断完善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不断完善组织领导、随机抽查等工作机制,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牵引。深入学习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力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三)以提升监管效能为根本。在巩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运用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和内部随机抽查模式,不断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努力实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四)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深入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检查能力,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完善“一单两库”。要结合监管重点,合理确定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及其抽查比例;动态调整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持续推进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做到分类科学、标注统一,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
(二)强化联合监管。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深入推进联合抽查。各股、站、队,要进一步理顺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县双随机办严格对照本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监管实际,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本地区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
(三)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执法监督股和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组织学习宣传《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制定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及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执法监督股和综合执法大队要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将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主体,实施差异化抽查,充分体现“无事不扰”、“有事必查”;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对相关领域、检查对象、检查事项实施非现场检查的方式方法,最大程度降低对市场主体的干扰,提高执法效能。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执法监督股和综合执法大队要突出抓好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不仅要加大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的报道力度,还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增强其对监管部门工作的理解配合,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提高社会共治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按照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严格执法程序,确保公平公正。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每次选定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抽查应做好检查记录,确保全程留痕,并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三)深化抽查检查,确定比例频次。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检查对象情况和特点合理确定,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于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检查对象,要适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四)强化跟踪问效,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提高随机抽查的工作效能。
(五)加大违规处理,注重结果应用。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杜绝有案不移。
执法监督股和综合执法大队要认真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按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计划。
附件:1.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