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字〔2026〕7号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2026年常态化
帮扶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上级政策要求,结合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工作实际,县政府对《青龙满族自治县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青政字〔2026〕5号文件中资金项目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5日
青龙满族自治县
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计划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充分发挥常态化帮扶资金作用,根据202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根基,以产业提质、设施升级、服务优化为重点,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体系,强化财政帮扶资金精准投入,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
一、常态化帮扶资金规模
当前,中央、省、市、县四级常态化帮扶资金3544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155万元、省级资金15199万元、市级资金6094万元、县级安排资金1000万元。
二、资金使用计划
(一)产业类项目
产业类项目落实常态化精准帮扶政策,聚焦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内以板栗、杂粮、食用菌为主打,突出农产品精深加工,注重延链补链,全力推动帮扶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带动脱贫群众实现稳定增收致富。产业资金安排21575万元,四级资金占比60.86%。
1.培育培强产业龙头项目
围绕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持续培育培强产业发展龙头,依托、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百峰、在旗、万隆等公司)实施板栗、杂粮、中药材、水果、肉类食品等资产收益类产业项目,推进县域产业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全产业链化发展,带动防返贫对象和一般农户融入产业链条并增加收入。计划安排帮扶资金18440万元。
①2026年大汇河杂粮主食生产车间项目(一期)。依托秦皇岛市在旗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在旗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大汇河杂粮主食生产车间项目(一期),配套购置安装自研老面工艺杂粮主食(黄馍馍、黄米馒头、老面杂粮豆包等产品)生产车间设施设备共计218台(套)。计划安排帮扶资金6000万元。
②农产品加工及收储项目(二期)。依托秦皇岛乾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农产品加工及收储项目(二期),新建农产品加工车间10000㎡、冷库、冷藏库、仓库10000m³,购置安装相关设施设备35(台/套),配套室外硬化、围墙、大门、变电室、消防水池、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和管网接入等。计划安排帮扶资金2000万元。
③2026年农产品冷藏保鲜及加工项目。依托青龙满族自治县万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农产品冷藏保鲜及加工项目,新建3000吨农产品冷藏保鲜库1座、15吨速冻库1座、板栗高温缓化车间、包装间400㎡、板栗小包装生产车间1200㎡、冰板栗生产车间1200㎡,改造剥米车间230㎡、污水处理站1座、改高压线路300m、安装变压器2台。计划安排资金1600万元。
④2026年香菇四季出菇棚一期项目。依托秦皇岛木兰菌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香菇四季出菇棚一期项目,新建高标准四季出菇棚(椭圆管结构)60座(大营子村),单季出菇棚65座(狮子坪村),总面积51600㎡;新建标准化烘干房1座(800㎡)、保鲜库1座(300㎡);新建生活区1处(1000㎡);配套水、电、路、机械等设施设备。计划安排资金1700万元。
⑤青龙电商产业园项目一期(仓库)。依托青龙满族自治县百峰贸易有限公司实施青龙电商产业园项目一期(仓库),购置安装智能挑选机、冰栗生产和蒸烤设备、巧固架等设施设备。计划安排资金1200万元。
⑥2026年豆制品加工二期扩建项目。依托河北廊天中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实施豆制品加工二期扩建项目,建9000㎡三层钢结构加工车间1栋(含冷库),1000吨黄豆仓库周转囤1套,污水处理板框压滤机1台,配套给水、厂区硬化等相关设施设备。计划安排资金1000万元。
⑦山楂休闲制品精深加工项目。依托秦皇岛市八旗龙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实施山楂休闲制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生产车间1200㎡,冷库2000m³;休闲制品加工生产线3条(山楂果脯生产线1条、卡通山楂(山楂条)制品生产线1条、山楂罐头生产线1条);购置250ml钻石包果汁(板栗)饮料灌装机1台。计划安排资金700万元。
⑧中药材及农副产品加工车间建设项目。依托秦皇岛满药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中药材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新建中药材加工车间2600㎡,新建山野菜加工车间500㎡,配套供电、消防、给排水、供暖等相关设施设备。计划安排资金250万元。
⑨2026年农产品仓储资产收益项目(易地搬迁后扶)。依托青龙满族自治县众大农业有限公司实施农产品仓储资产收益项目,新建仓储库房3000㎡(包括冷库1000㎡),配套冷库、仓储库房设施设备20台(套),变压器、监控设备等2台(套)。计划安排资金390万元。
⑩药食同源植物饮品精深加工和数字化无人智造车间建设示范项目。依托秦皇岛市禾采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功能性助眠饮品智能生产线项目,建设500㎡标准的药食同源植物饮品加工中心洁净车间1座(500㎡),智能植物饮品加工生产线1条。计划安排资金250万元。
⑪海浪花洞藏酒庄原料(板栗、高粱)收储及三产融合项目(二期)。依托青龙满族自治县甘醴洞酒业有限公司实施海浪花洞藏酒庄原料(板栗、高粱)收储及三产融合项目(二期),建设原料(板栗、高粱)仓储库1500㎡、储酒库100㎡,购置全自动贴标机、酒坛雕刻机、全自动打包机等设备7套(组、个),配套水、电、暖、排污、水处理、消防等设施设备。计划安排资金250万元。
⑫板栗、猪肉肠类制品加工及仓储项目。依托秦皇岛雨泽食品有限公司实施板栗、猪肉肠类制品加工及仓储项目,新建食品加工车间550㎡(内设原料处理区、配料搅拌区、罐装成型区、蒸煮烘烤区、冷却包装区、成品冷库等)。计划安排资金100万元。
⑬板栗智能仓储交易中心建设项目。依托青龙满族自治县九润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建设20000吨容量的自动化智能双温冷库及配套设施。计划安排资金2500万元。
⑭2026年农产品收储及深加工资产收益项目(二期)。依托秦皇岛京福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资产收益项目,购置安装剥栗米配套安装设备2台,购置安装配套农产品深加工生产车间设施设备326台(套)。计划安排资金300万元。
⑮2026年1000吨板栗收储项目。依托青龙满族自治县悦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资产收益项目,新建冷藏库(含制冷设备)1500㎡,厂区硬化700㎡,配套变压设施1套,建设办公房500㎡。计划安排资金200万元。
2.发展壮大产业基地项目
聚焦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基地,通过产业奖补形式支持香菇、畜牧养殖等特色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持续做大做强县域特色优势产业。计划安排帮扶资金662万元。
①香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对县域内香菇生产经营主体、购置县域内发好菌的优良品种成品菌棒1万棒以上的大户,按照每棒1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贴。计划安排资金500万元。
②肉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对新建3万只以上笼养三层标准的棚舍实施补助,计划安排资金120万元。
③2026年畜禽粪污设备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在牛场试点建立雨污分离防雨棚、运动场围墙和排水沟,以及清粪车或储粪池建设。计划安排资金42万元。
3.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项目
支持开展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计划安排资金927万元。
①农业品牌宣传与产销对接项目。计划安排资金260万元,举办农民丰收节等产销对接活动,开展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广。
②农业品牌企业产销对接及认证补贴项目。计划安排资金24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开展品牌创新争优申报、对大中城市开设或改造板栗品牌专营店进行补贴、对农业企业开展各类认证进行补贴。
③燕山绒山羊良种补贴项目。计划安排资金100万元。引进优质燕山绒山羊种公羊、改良燕山绒山羊品种。
④青龙板栗优良品种推广项目。计划安排资金28万元。依托昌黎果树研究所,推广优质板栗接穗35万条,通过“品种培优”带动全县板栗产业发展。
⑤农产品质量提升项目。计划安排资金85万元。开展农产品定量检测和精准速测,提升农产品品质。
⑥特色产业提质增效补贴项目,计划安排资金200万元。对特色产业实施主体使用有机肥、沼液补贴。
⑦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计划安排资金14万元。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转运处理。
4.其他产业项目
①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计划安排农林产品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计划安排资金700万元,依托龙头企业,采取异地置业租赁模式,收益金关联到项目村集体,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②少数民族发展产业项目。计划安排资金388万元,依托龙头企业,购置安装自动化、智能化中药材加工相关设施设备。
③小额贷款贴息项目。计划安排资金60万元,对已偿清“小额信贷”贷款本息、符合要求的帮扶对象进行贴息。
④优势特色产业防灾项目。计划安排资金88万元,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防灾活动,减少冰雹、干旱等气象灾害导致的经济损失。
⑤乡村旅游民宿改造提档升级项目。计划安排资金80万元,对民宿实施改造提档升级。
⑥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项目,计划安排资金30万元。实施农业生产经营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开展种植业、中药材、板栗等技术培训。
⑦河北青龙物流产业聚集区园区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计划安排资金200万元。实施产业园区配套项目。
(二)基础设施类项目
根据常态化帮扶资金对基础设施项目“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结合部门规划,安排资金8976.9万元。
1.围绕“和美乡村”建设统筹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围绕省级“和美乡村”建设,结合全县人居环境整治,借鉴“千万工程”经验,学习推广“六个全域”(全域无垃圾,全域无黑臭水体,全域无小广告,全域胡同硬化,全域无私搭乱建、残垣断壁,全域空闲地改建“小三园”)等特色做法,围绕“都山小镇”“阿布卡小镇”“粘豆包小镇”“温泉小镇”重点片区,“高速口沿线”和“国省干道沿线”两线,集中力量,建成一批符合县域特色和城乡社会发展水平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计划安排资金2170万元。
2.围绕基础设施补短板安排项目
围绕解决群众“生产行路难、生活配套难”,计划实施产业路项目,安排资金1010.9万元,由县发改局负责实施。
围绕桥涵和水毁挡墙修复项目,安排资金2250万元,由县交通局负责实施。
围绕河道治理项目,安排资金1005万元,由县水务局负责实施。
围绕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园区周边重点村,计划实施生产作业路、生产桥等项目,安排资金1618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围绕综合改革项目,安排资金491万元,由县财政局负责实施。
围绕少数民族发展补短板项目,安排资金432万元,由县民宗局负责实施。
(三)其他类项目
计划安排资金4896.1万元。
1.驻村工作队经费1160万元;
2.易地搬迁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楚王庄、土胡同、穆杖子、吕家沟、花果山村、六拨子村、龙王庙镇中心村、三星口乡中心村八个易地搬迁小区楼顶防水及路面硬化)资金256.9万元;
3.“雨露计划”资金583.2万元;
4.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资金670万元;
5.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700万元;
6.敬老助残公益岗、环境卫生保洁员公益岗、劳动保障协理员等公益岗补助项目资金756万元;
7.项目管理费770万元。
三、项目实施
(一)建成、调整项目库。帮扶资金项目继续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底前建成2026年度项目库,根据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需要,在2026年初进行调整完善,入库项目作为帮扶资金备选支持项目。项目库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部门立项、县级审定”的程序组织建立,各乡镇和县行业部门对入库项目的真实性、精准性、可行性、效益性负责,对项目库进行动态管理。
(二)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年度目标任务,联合县有关行业部门共同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三)项目实施。县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基础设施方向资金使用计划,制定本部门规范统一的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验收报账、资金拨付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在实施方案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除国家、省级有明确规定外,帮扶资金项目实施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实施实行合同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
(四)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完成后组织初验,并及时向责任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责任部门组织相关单位或者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1.村级实施项目。村级实施项目按照村级自验、乡镇验收、责任部门验收的程序进行验收。
2.乡镇实施项目。乡镇实施项目按照项目承建单位自验、乡镇验收、责任部门验收的程序进行验收。
3.责任部门实施项目。责任部门实施项目按照项目承建单位自验、责任部门验收的程序进行验收。
各级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五)资金拨付。县财政局依据经报备批准的财政帮扶资金使用计划下达预算批复,根据项目责任部门报送的资金用款计划,及时下达授权支付额度。项目责任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并结合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要确保项目开工率和序时拨付进度。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规范账务处理。县农业农村局协调各项目责任单位和乡镇将项目开工情况、资金拨付情况等项目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六)产权移交。严格按照《河北省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要求,本着“谁受益、谁管护”“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产权归属,完善产权移交手续,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建立管护制度,确保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需要,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确定财政帮扶资金使用管理重大事项,具体包括:研究确定帮扶资金项目总体规划、议定资金分配方案、审查确定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和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二)严格规范程序。在财政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推进项目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确需变更的,严格履行项目变更程序。对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格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财政部门对帮扶资金的牵头监管责任,业务主管部门负具体监管责任,主要包括项目组织管理、建设进度、质量管理、竣工验收和资金支出等日常监管工作。资金拨付严格执行联签联审确认制度。
(四)落实公开公示。严格按照《河北省帮扶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冀乡振联〔2021〕17号)要求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工作。县级(含县行业主管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公告,乡镇、村在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绩效管理。帮扶资金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帮扶资金项目全部设定绩效目标指标,并利用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对预算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及时纠正执行偏差。年度结束后,县政府责成县财政部门或聘请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六)强化档案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项目档案管理,做好帮扶资金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报账、资金拨付、收益分配、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各环节档案资料的留存与管理工作,确保相关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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