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字〔2025〕1号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企业上市奖补政策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事处,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河北青龙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金管字〔2024〕11号)及省市关于清理企业上市奖补政策的工作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废止《青龙满族自治县支持企业上市九条措施的通知》(青政字〔2023〕9号)和《青龙满族自治县关于支持企业上市九条措施的补充通知》。
以上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