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发〔2017〕2号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2017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青龙满族自治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各责任部门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绿色为要、发展为基、民生为本原则,深入实施 "生态强县" 和 "转型跨越" 战略,培育壮大旅游业、生态农业、绿色加工和新能源新材料四大主导产业,以脱贫攻坚为抓手,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和城乡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所承担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 "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的要求,抓好督导落实,确保完成全县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实现如期脱贫出列,建成全面小康新青龙奠定坚实基础。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