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发〔2018〕3号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2018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青龙满族自治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各责任部门要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加快实施 "生态强县" 和 "转型跨越" 战略,培育壮大旅游业、生态农业、绿色加工和新能源新材料四大主导产业,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和城乡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对所承担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 "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的要求,抓好督导落实,确保完成全县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建设新时代富裕美丽幸福新青龙奠定坚实基础。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