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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2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文号:青政发〔2018〕3号  索引号:00039377-7/2018-20296

青政发〔20183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2018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青龙满族自治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各责任部门要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加快实施 "生态强县" 和 "转型跨越" 战略,培育壮大旅游业、生态农业、绿色加工和新能源新材料四大主导产业,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和城乡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对所承担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 "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的要求,抓好督导落实,确保完成全县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建设新时代富裕美丽幸福新青龙奠定坚实基础。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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