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扶贫办、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的十三条措施》(冀扶办联[2020]7号)、省人社厅、省扶贫办《关于应对新冠疫情进一步做好全省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20]3号)及秦皇岛市人社局、秦皇岛市扶贫办、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的三十三条措施的通知》(秦人社[2020]69号)文件精神和县人社局《关于做好就业扶贫车间、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对县内帮扶车间、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吸纳脱贫劳动力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规定,经审核,享受一次性吸纳补贴的企业和扶贫车间8家,新吸纳脱贫劳动力136人,拟给予一次吸纳就业补贴13.6万元,公示为2025年11月5日-11月7日,共3天,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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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5年扶贫车间、企业新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汇总表.xlsx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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