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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8-05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索引号:nyncj/1706000393070

  机构改革以后,县农业农村局承担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机构日常工作,组织研究全县“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工作安排和要求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推动质量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科技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农业项目建设、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多项工作职责。

  通信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燕山路240号(东区)、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燕山路257号(西区),办公电话、传真:0335-7862210,电子邮箱: qlxng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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